
夜里,我和LT还有JH去吃消夜,遇到一个煎饼摊子。
是的,半夜两点多的时候,有一个煎饼摊子,出现在一个丝毫不繁华的街面上。
于是,我们买了两个煎饼。回来的时候又买了五个。
LT说,买几个吧,让他能早点回家。
他在博客上写过,谁能比他善良?
是呀,谁能比他善良?除了我。
我不用每天夜里在街上卖煎饼,可是我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。
无所谓的,工作吧,工作能让我忘记很多事情。
起码,我可以装作自己忘记了。
即使突然想起来也没关系,因为很快就会有同事叫着我的名字,让我改稿子。
这些同事真是善解人意。
即使回家之后想起那些不该想起的事情也没关系,反正我有“FRIENDS”和"LOST“可以看。
天快亮了,我要去睡觉了,然后又是超过12个小时的工作。
whatever。
